嬰兒游泳是1歲內(nèi)的嬰兒在專用安全保護措施下,由經(jīng)過專門培訓(xùn)的人員操作和看護,在出生當(dāng)天即可進行的一項特定的、階段性的人類水中早期保健活動,分為有次序、有部位、有技巧的嬰兒水中撫觸、被動游泳操和自主游泳兩部分。
家長要注意游泳時間選擇在喂奶前40分鐘,每次游泳時間一般為10至20分鐘。嬰兒游泳時,家長應(yīng)與嬰兒真誠溝通,不時鼓勵和贊許嬰兒。還要注意的是,家長不可只抓住頸圈來移動水中的嬰兒,而是要抓住嬰兒的手臂來緩慢移動嬰兒。每次游泳完畢,請于10至15分鐘后喂奶,以緩解嬰兒疲勞。
哪些嬰兒不適合游泳
1、Apgar<8分的新生兒。
2、有新生兒并發(fā)癥,或需要特殊治療的嬰兒。
3、胎齡小于32周的早產(chǎn)兒,或出生體重小于2000g的新生兒,在足月(37-40周,視嬰兒身體健康發(fā)育狀況而定)后或體重5000g以上游泳較為適宜。
4、皮膚破損或有感染的。
5、感染、感冒、發(fā)燒、拉肚子、腳易抽筋、身體異常者、免疫系統(tǒng)有問題、呼吸道感染(具傳染性)。
6、注射防疫針至少24小時后方可洗澡或游泳。
7、濕疹局部有感染或非常嚴(yán)重的不適宜游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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